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1号)和《上海海关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沪关院研﹝2014﹞187号)、《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沪关院研﹝2017﹞130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符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原则(详见附件1);
(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毕业总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五名以内,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每学年均获得过奖学金,毕业学年各方面表现继续居班级前列;
(三)满足上述条件后评选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2名,经学校择优评审后报市教委审核。校优秀毕业生名额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后产生,总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
二、评选上报材料:
(一)除综测毕业总评成绩排名要求外(将统一进行测算),已符合其他评选条件的申请者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4点前向研究生处提交如下纸质版申请材料,过期未提交视为不参与评选:
1. 申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下载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链接http://yjsc.shcc.edu.cn/3c/20/c229a15392/page.htm,每人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要求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其中“主要事迹”一栏填写要求:不少于200字,主要指在校期间所获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担任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情况以及各种证书获得情况等;
2. 申请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上海海关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链接http://yjsc.shcc.edu.cn/3c/21/c229a15393/page.htm,填写要求同上);
(二)个人毕业学年(2017-2018学年)的获奖材料电子版证明请于4月18日下午4点前统一上传至http://yk3.gokuai.com/file/3bgqgiqx#,过期链接自动失效,不再接收获奖材料证明。综测毕业总评成绩将在2016-2017学年综测成绩的基础上进行统一测算、排名。(材料上传格式为:rar压缩包,文件名为学号_姓名,限上传一次,多次上传视第一次有效,请确认个人材料完整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三)综测排名出来后,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进行公示。
参考文件:
http://yjsc.shcc.edu.cn/31/c4/c229a12740/page.htm
http://yjsc.shcc.edu.cn/2f/a0/c229a12192/page.htm